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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7-06-01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3起简易程序案。记者注意到,其中前2起案件的审判均为远程视频形式。且虽然是简易程序,但3起案件中均有公诉人及辩护人出庭。

对于这样的变化,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员、代表在旁听庭审后表示,法院能主动询问简易程序被告人是否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并最终得到律师出庭为其辩护,是保障被告人权利的重要体现。同时,自去年10月份以来,该院公诉人出庭率达到100%。

建远程视频法庭提高审判效率

5月24日上午8点40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海淀法院17法庭内,检查法院系统对新刑诉法的落实情况。20分钟后,3起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正式开始。与传统的法庭审理不同,这一次法庭内只有公诉人和辩护人,却没有法官和被告人,在审判长的位置上,有一个大屏幕,画面显示法官已经坐在位于看守所内的远程视频法庭里,而在公诉人、辩护人身后,分别有一块大屏幕,反映着被告人的一举一动。双方的动作及发言均可以通过远程设备,实时传输给对方。近1小时时间,3起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完毕,并当庭宣判。

据了解,将高科技运用在简易程序审判中是海淀法院高效审理该类案件的新探索。从2011年起,海淀法院已经开始尝试通过数字法庭实现远程视频开庭审理简易案件,以省去被告人出入监所、远途押送繁琐程序和时间损耗,使审判效率成倍提高。海淀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副组长范君举例说,如果将被告人提押至院内开庭,每天往返近70公里,耗时两个半小时。受警力等各方面限制,每天只能进行8个庭审。而改在看守所开庭后,效率可以提高近3倍。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昭玲旁听庭审后认可这一做法,她认为将现代化手段用于司法工作,确实可以提高效率,且值得尝试。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应对新法修改

据了解,修改后的刑诉法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修改力度增大,其中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均可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新法实施后,海淀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全部刑事案件8成以上。

为了应对简易程序案件比例大幅增加的形势,海淀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对案件受理范围、审判单元设置均进行了重大调整。范君介绍说,海淀法院将刑事两庭按照普通犯罪和涉财犯罪划分,划分后的庭内部再设立简易程序独任制审判组、简易程序合议制审判组、普通程序审判组三种审判单元,各自负责不同程序案件的集中审理。“这样一来,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拆分重组,可以由原来的2个独任制审判组增加到4个,每名法官的工作强度有所下降,简易案件的专业化水平则有所提高。”范君说。

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申请符合新法精神

记者注意到,此次新刑诉法修改,强调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并明确了被告人简易程序的选择权。新法实施后,海淀法院为了加强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在送达起诉书时,均会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并明确告知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在庭审质证、辩论等环节其权利将受到一定影响。被告人在接到起诉书时,还会被问到是否需要聘请律师,是否需要申请法律援助。若被告人表示申请,法院将及时转达给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海淀法院已经为被告人转送法律援助申请50件51人,区法援中心均指派律师提供了帮助。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认为,新法落实仅5个月,海淀法院就能够与法律援助中心主动沟通,是很可敬的,但就目前北京法院系统全年审结的刑事案件统计数据来看,被告获得辩护的比例仅有3成,还有待提高。而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朱建岳则认为,在保障被告人权益的同时,也要审查其是否具有申请法律援助的资格,否则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此外,海淀法院在这次人大刑诉法执法检查组检查、调研的过程中,还总结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包括公诉人出庭模式还存在探索和规范的空间、简易程序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时很难在规定时间内达成调解、远程视频法庭审理时审判人员是否需要与被告人身处同一法庭、为被告委托辩护人工作量巨大且司法援助能力不足等问题。海淀法院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将总结经验并及时跟相关单位沟通、学习,尽快完善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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