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2日电 日前,铁道部安全监察司出台了《关于推行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2012年全路初步建立起职责明确、程序清晰、实用有效的安全风险管理运行机制,2013年基本建成机制健全、科学高效、管理规范、覆盖全面的铁路安全风险控制体系。
《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流程、着力加强安全风险过程控制等方面对全路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铁路安全风险管理主要包含基础建设、过程控制、应急处置等方面,重点是结合铁路安全工作实际,通过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识别和研判安全风险、有效实施风险控制措施等,达到防范和降低安全风险的目的。总体要求是以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为重点,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载体,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面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构建铁路安全风险控制体系,把风险管理与既有安全管理有机融合起来,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超前防范,严格落实作业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风险。
《意见》强调,要着力加强安全风险过程控制,持续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基础建设,大力强化安全风险应急处置。要实现对运输生产整个过程、所有环节的严密控制,特别是对高风险岗位和作业环节的有效控制。要从行车设备、职工作业、管理制度、外部环境等关键因素着手,确定安全风险点、制定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提升安全风险过程控制水平。要从夯实安全管理制度基础、全面提升设备质量、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强基础建设。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形成组织完善、装备齐全、分布合理、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上手,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各专业管理部门要对关键环节进行具体指导,实施有效控制;建立健全安全过程考核机制,逐项明确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