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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5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民生工程,创新运作机制,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基本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截至2013年,全省累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648.8万人、农民创业培训69.36万人、职业农民培训30.94万人,有效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素质和务农本领,为全省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实事工程。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多部门协作,大范围实施,深层次推进。一是注重顶层设计。近年来,省级层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十一五”江苏省农民培训工程规划》、《江苏省中长期农业农村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组织实施百万现代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今年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又提出,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培养一批科技素质高、职业技能好、经营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二是强化财政投入。2006至今,9年来省级财政累计补助7.4亿元用于农民免费培训。三是坚持目标引领。2011年,省委省政府将“持专业证书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纳入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2013年,对该项指标进行修改完善,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到2025年达到80%。江苏省农委将农民培训作为每年“为农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增长率纳入全省农业系统重点工作指标。2013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到19%,新型职业农民总数近150万人。四是推进培育试点。2012年,江苏省昆山、江阴和兴化3个县市被列入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2014年,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扩大到35个。试点县市均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及认定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工作。

    二、分门别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目前全省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有776万,同时还有专业大户23万多户、家庭农场3万多个、农民合作社6万多家、农业龙头企业5000多家。江苏省根据农业产业人员现状和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一是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针对“传统农户”“十一五”期间,我省每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二是开展农民创业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种养专业户、农村经纪人、村组干部、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依托全省农业职业院校,采取集中授课、生产实践和跟踪服务三段式培训,围绕专业最新技术、农产品营销知识、创业基本技能、网络信息技能四大模块开展培训,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水平和创业能力,“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10万人。三是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针对种养专业户、农机手、植保员等农业专业化生产和服务人员,依托全省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采取集中培训和观摩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水平。“十二五”期间,每年培训10万人,其中2万人参加国家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四是开展半农半读农民学历教育。面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从业人员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采取农学结合、送教下乡的教育模式开展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每年招生稳定在5000名左右,省财政安排1200元/人经费补助。五是创新培养农业后继者。近年来,就读涉农专业人数大幅萎缩,农科类毕业生“跳农门”现象较为普遍,农业职业教育存在“去农、离农、轻农”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我省张家港、太仓、常熟等地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委托有关农业院校为农村基层培养爱农、懂农、务农的新型职业农民,财政全额补贴学费,创新培养农业后继者。

    三、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针对目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土地流转难、融资贷款难、设施配套难等现实问题,我省在资金扶持、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健康发展。一是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专项引导资金,实施一批扶持项目,有效激发、催生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壮大。2014年省财政专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2.2亿元,专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发展资金2.4亿元,新增专项扶持示范家庭农场发展资金1000万元。二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让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金融组织建设,建立580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覆盖一半以上的乡镇,贷款余额1100个亿,占全国的1/8,支持7万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2014年起,省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四家涉农金融机构要求以县为单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口支持帮扶。三是完善土地流转政策。调整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补贴政策,重点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参与度高的100-300亩的土地规模流转,让农村土地有序流向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全省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经营土地1308万亩,占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的63.5%。

    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现代化,是一个伴随职业农民素质逐步提升的变化过程。培育职业农民,要按照市场经济劳动分工原理,促使农民分流,逐步让广大农民解放出来,一部分进城务工,一部分留乡务农,并把留乡务农的普通农民培育成职业农民,让他们掌握现代农业技术,运用现代经营理念去经营农业、管理家庭农场,既依靠他们实现国家粮食安全,又帮助他们实现收入稳定增长,最终使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这是一项工程浩繁的艰巨任务,也是我们的使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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