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白城市服务发展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医疗市场实际,为积极推进全市合作办医,促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做以下政策解读。
一、提升社会办医比例。正在制定的全市“十三五医疗卫生规划”中,将为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预留发展空间,大幅度提高民营医疗机构床位占比,到2020年底,拟将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市总床位数的25%.
二、落实待遇。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重点专科建设、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的政策按同一政策标准执行。在医(护)学、协会下设的口腔、美容、妇产、皮肤等专科分会中,根据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产业规模、医疗服务量和市场份额,逐步提高委员比例。放宽设备购置标准,在大型医疗器械的配置上,进一步向非公立医疗机构倾斜。
三、放宽准入范围。明确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对我市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也向外地资本开放。进一步规范、公开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坚决不人为设置地方审批条款。目前,全市一律执行“医疗机构设置不受距离限制”这一新规。所有审批事项一律公开,并在市政务公开服务中心专门设立咨询窗口,咨询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来人来访询问。下放医疗机构的审批权限,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设置、登记、变更审批及校验管理等审批手续。
四、推进医师多地点执业。积极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申请、审批、登记及备案管理工作,简化医师多点执业办理手续,充分调动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参与多点执业的积极性,从而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向非公立医疗机构合理流动,进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良性发展。同时,放宽多点执业医师执业地点的数量,取消对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限制条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的前提下,鼓励医师多点执业。
五、强化人才培养。依托市医学会,优先照顾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修学习,促进其人员素质提升。
六、提高医保农合合作比例。对于达到规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医保、农合等部门,优先将其纳入合作范围,既方便群众就医,也提高其医疗市场生存活力。
七、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在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扶持的同时,要强化对其医疗质量的指导检查,规范其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既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也促使其医疗水平提升,帮助他们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