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扶持 > 政策信息 > 政策信息 > 正文
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  2016-08-04

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延续申请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拟授予蓟县上仓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246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拟将北京宝益粮油储备库等113户企业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有效期延续至2021年7月,拟对北京市东北郊粮食收储库等126户企业部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事项进行变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4日至12日。如对上述公示信息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传真电话:010-63906909、6954

电子邮箱:dczg@chinagrain.gov.cn

附件:1.2016年拟授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2.2016年拟延续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3.2016年拟变更部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事项企业名单

4.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公示反馈意见表

2016年7月4日

推荐阅读
专栏评论
政策红包或催旺儿童药 国家扶持项目网讯:有消息显示,《儿童用药...[详细]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