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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6-07-12
  【国家扶持项目】昨天,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办法(暂行)的通知,明确对确定支持的A类B类C类留创项目,分别给予每个4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留创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在国(境)外获得我国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新近来江苏从事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资助项目应为首次申报,同一申报人应只申报一项。
 
  省级人社部门将组织***评审组对留创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分别评定出A、B、C三类,其中A类20个、B类30个、C类50个,分别给予每个4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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