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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yh  2016-05-05
   【国家扶持项目】有欠条,但是借钱不还怎么办?去年6月,刘先生的朋友借了他10万元钱。在欠条上,朋友写明“一月内将欠款还清”。可是直至现在,刘先生的朋友都未将欠款归还。如今,刘先生联系不上借款人,10万元的欠款也没追回来。刘先生向互联网不良资产催收平台“国家政策”咨询,如何才能追回欠款,欠条上写明的 “一个月内还清”的期限有没有法律效力?
 
 
    国家政策法务部律师认为,对于欠款,刘先生如果与朋友协商不成,可去刘先生朋友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刘先生欠条上的一个月的期限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认为,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就要自还款日期到了之后的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过时效,刘先生的权利就无法得到认定。如果朋友不还钱,刘先生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起诉到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刘先生起诉,他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在还款日起2年内起诉,即在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之间起诉。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因为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如果截至借条注明的还款日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即受到侵害,则从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二、欠条上只盖公司公章,没有个人签字,欠款是否与个人没有关系?
 
    有欠条,借钱不还怎么办?家明是一家服装公司的业务员,去年12月,他卖货给对方后,对方公司职员把货款打了张16万的欠条。然而,后来“家明”发现,在欠条上,只是盖了对方公司的公章,而没有个人签字。现在,对方一直拖着欠款不给,“家明”想知道,如果起诉对方的话,是否跟对方的个人财产无关?
 
    国家政策法务部律师解释,家明的欠条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首先,要看合同内容有无约定。
 
    其次,起诉时与对方的个人财产有无关系要看对方的主体性质。如果对方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就可以要求对方个人以其财产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在对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就要由公司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自然人无关。
 
    从买方来看,如果对方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定要注意公司的经营资质和公司相应的实力。例如,要考察公司的注册资本有无死角、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否具有还款能力。
 
    三、外省个体欠货款50万收不回,应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有欠条,借钱不还怎么办?龚先生是一名做木五金生意的老板。三年前,一个合肥客户(个体工商户)收到货物后,50万的货款却迟迟未到。三年时间过去了,龚先生想知道,应该怎么办才能收回这50万货款?在有发货单也有欠条的前提下,如果要起诉对方,应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国家政策法务律师认为,可以通过诉讼收回货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龚先生可以凭借发货单、欠条等向合肥客户的住所地或双方合同履行的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对方是个体工商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对于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因此,应当以合肥客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被告,如果有字号,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被告,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律师表示,要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届满,将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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