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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ute  2018-09-29
  政策关注
 
  上周协会转发了《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草稿),今天转发的是定稿,在贴息项目和附件1《立项申报表》等部分内容作了修改,与申报指南(初稿)不同,现转告相关各申报企业注意修改核对。
 
  符合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明确可行,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对本行业发展有引导推动作用,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尽快着手申报准备工作,将有机会获得资助——专项补助、贴息、奖励。
 
  省文化厅表示尚未收到正式通知,收到后协会将***时间转发给大家。省文化厅接收材料截止时间预计在10月9日。
 
  另请注意以下情况不符合申报要求:集团公司作为申报主体,而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单位却为子公司或其它合作企业。
 
  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
 
  “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01
 
  申报单位
 
  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2年以上(含2年,以2018年8月31日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申报主体必须是直接建设和运营申报项目的独立核算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02
 
  扶持方向
 
  按照“扶优扶强、统筹兼顾、支持改革创新、向重点项目倾斜”的原则,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明确可行,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对本行业发展有引导推动作用,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资助重点
 
  1.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圈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2.推动岭南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文化产业项目;
 
  3.列入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4.列入《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十三五”广东省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等省级文化产业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以及文化改革重组重点项目;
 
  5.对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引导带动性和领先示范性,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6.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重点项目;
 
  7.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贸易等融合发展项目,文化新型业态重点项目;
 
  8.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重点项目;
 
  9.文化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优质产业项目;
 
  1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重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
 
  (二)资助范围
 
  1.文化资源整合和文化传播网络建设;
 
  2.数字出版、动画漫画、游戏游艺、电子阅读器、流媒体、数字报刊、网络出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多媒体广播影视、高清互动电视、数字娱乐等文化新业态的生产、营销、服务;
 
  3.列入省级以上行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出版;
 
  4.列为省级以上精品创作重点项目,市场前景较好的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和舞台艺术创作生产、节目制作和产业经营项目;
 
  5.工艺美术、文化产品等创意设计和制作;
 
  6.有利于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引导、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项目;
 
  7.经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立项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8.省级以上重点文化会展和交易项目;
 
  9.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
 
  10.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建设;
 
  11.文化科技核心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12.区域特色文化产业项目。
 
  (三)资助标准
 
  资助方式分专项补助、贴息、奖励三种。每种方式的资助标准如下:
 
  1.专项补助
 
  专项补助分三个等次:
 
  (1)补助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项目。主要包括:一是列入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二是列入《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十三五”广东省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等省级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三是对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引导带动性和领先示范性、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补助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将采取竞争性答辩和***现场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2)补助200—500万元(含200万元)的项目。主要包括:一是列入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级各专项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二是对各地、各行业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引导带动性和领先示范性、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3)补助2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主要包括符合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具有地方优势与特色,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申请专项补助的,其申报金额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50%,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标准的小微文化企业除外。
 
  2.贴息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贴息资助的,其贷款必须为所申报项目的专项贷款,并且获得贷款的时间必须在其申请之日前1年内,且已开始支付利息。贴息额度单项不超过500万元。申报贴息500万元的项目,将采取竞争性答辩和***现场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3.奖励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分三个等次奖励:
 
  (1)奖励200万元。获得国际级重要奖项,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2)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级重大奖项,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3)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奖项,在国内产生一定影响,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03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立项申报表》(须同时报电子文稿);
 
  2.申请表(须同时报电子文档);
  3.附件材料,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2017年度及2018年上半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材料;
 
  (3)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须同时报电子文档);
 
  (4)产业园区项目还需提交经当地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和林业等部门审核认可的总体规划图。
 
  4.申请贴息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商业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凭据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银行有效印章);
 
  (2)项目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双方有效印章);
 
  5.申请奖励还需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须向申报受理单位交验原件);
 
  6.如项目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需要经过立项批准的,须提供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
 
  7.申报承诺书;
 
  8.其他按要求须补充的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立项申报表》是申报单位向省委宣传部申报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的正式材料,每个项目必须填制一份《立项申报表》,并装订在项目申报材料的首页。《申报项目情况简表》请严格按格式填写(正反两面,A4纸打印),不得增加附页并单独装订。
 
  2.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编好目录,标注好页码。
 
  3.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宣传、财政部门公章,各市在受理部门审查意见一栏需要加盖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的公章。受理部门存档一份,其余三份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4.有关电子文档需提供U盘和光盘各一个。
 
  04
 
  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负责受理在本地注册的文化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项目遴选工作;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受理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项目遴选工作;省文资办负责受理所监管的文化企业(集团)的申报、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项目遴选工作;省工商局负责受理省属广告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项目遴选工作。
 
  (二)审核报送
 
  申报受理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审查、实地考察和项目遴选。
 
  1.初核。申报受理单位负责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要求。
 
  2.审查。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负责牵头会同同级财政、工商、税务、审计以及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在本地注册的文化企事业法人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并由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共同出具审查意见。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省文资办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所监管的文化企业(集团)的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省工商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省属广告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
 
  3.实地考察。申报受理单位组织同级有关部门和***对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实地考察报告。
 
  4.遴选。申报受理单位在审查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必须通过***评审或竞争性答辩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并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报送项目。申报受理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情况要书面上报。
 
  5.统一报送。项目申报名额如下:
 
  ①补助、奖励项目
 
  各地级以上市每个市报送补助、奖励项目共不超过3个,省文化厅不超过4个,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不超过5个;省文资办监管的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羊城晚报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岭南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省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报送项目为1个,省文资办监管的其余省属各文化企业(集团)和星海演艺集团分别报送项目不超过2个;省工商局报送项目不超过2个。
 
  ②贴息项目
 
  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及省直有关单位申报符合专项贷款要求的贴息项目,名额不限。
 
  各市党委宣传部和省直有关单位将遴选通过项目的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评委会办公室。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宣传部发改办;邮编:510082。
 
  (三)前置审核和实地抽查。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赴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对拟进入2019年度专项资金评审程序的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抽查,为***评审组和评委会提供评审依据。
 
  (四)签订合同书。各申报受理单位在省财政厅拨付年度专项资金后,要及时与申报单位签订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合同书,并报省委宣传部备案。
 
  05
 
  申报要求
 
  (一)思想重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评审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发动,从严把握标准,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与要求,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申报真实。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应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变相多头申报,并由法人代表亲笔签署《申报承诺书》(附件8);申报受理单位的领导班子对遴选报送项目要集体研究决策,确保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
 
  (三)监管到位。省委宣传部对资金管理不到位、项目监管不到位、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将加大问责力度,责令相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各申报受理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督促申报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资金支付进度;各申报单位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四)专款专用。各申报单位申报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申报项目的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基础性建设、发放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费用及其他不符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费用。
 
  06
 
  其他
 
  为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本年度经评审获得资助的文化产业项目,统一纳入省委宣传部项目库,项目资金拨付由省委宣传部统筹分步安排。
 
  附件:1.立项申报表
 
  2.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补助项目情况简表
 
  3.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补助项目申请表
 
  4.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贴息项目情况简表
 
  5.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贴息项目申请表
 
  6.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申请奖励项目情况简表
 
  7.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奖励项目申请表
 
  8.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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